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20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6-28

市卫生健康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健全和完善基层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议》(第2021020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科学监管,不断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84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42家,食品生产小作坊1514家。全市食品生产环节共出动检查人员2669人次,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1218家次,其中,发现问题93家次,责令改正93家次,作出警告7家次;立案调查58件(其中12件未结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4.64万元,罚没金额50.16万元。

  (二)分类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按照食品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将全市食品生产领域获证企业(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划分为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10类,按不同比例进行双随机抽查,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高风险的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重点监管,单独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汇总分析,依法向社会公开。

  (三)科学实施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

  结合全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类型和2021年民生实事工作内容,市级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抽检100%,并将食品用玻璃制品和金属制品等未纳入生产许可目录的产品划入监督抽检范围,合理安排抽检进度;县级对食品小作坊实施监督抽检100%。截至2021年5月31日,全市共抽检食品生产企业产品122批次,内在质量合格121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9.18%。对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产品,由当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100%进行后处理。

    二、把握监管规律,全面提升食品市场销售监管效能

  一是加快推进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线上评级管理。截至2021年6月18日,全市已完成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线上评定主体数5779家,完成率19.65%,D级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线上评定完成率超100%,超额完成任务。二是开展食品配送单位风险分级评定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配送企业风险分级评定细则,计划7月份对全市食品配送企业进行风险分级评定,促进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逐步规范化。三持续开展飞行检查。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制定食品销售单位、特殊食品经营单位飞行检查计划,开展常态化、“双随机”飞行检查,截至5月30日,已完成食品销售企业飞行检查13家次。特殊食品经营单位飞行检查13家次,农贸市场飞行检查11家次。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巡查监管频次,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准入关,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加强食用农产品采购源头质量控制、加强经营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五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坚持问题为导向,聚集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风险度高的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加大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力度。截至6月16日,共完成销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130批次,不合格17批次;食用农产品55批次,不合格1批次。接收不合格报告书(含省转移)34份,已转至各县(市、区)核查处置。

  三、加强监督抽检,构筑化妆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屏障

  目前,我市现有注册化妆品生产企业26家,经营企业(贸易公司)59家。按照广东省药监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年度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质量风险监测和抽检结果,组织对全市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全面查处非法产品。对不合格化妆品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主动下架退市。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化妆品,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履行退货、更换以及赔偿损失等义务。

  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样任务共16批,上半年已完成13批;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样任务共70批,已完成省抽全年任务16批,目前所有批次检验结果均合格。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加强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健全执法检查机制,配合主管部门构建多元化的公共卫生格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林洁靖,联系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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