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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清工商法函﹝2018﹞79号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关于结合我市乡村振兴和创文工作推进“厕所革命”的建议》(20180147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市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向城乡基层延伸拓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我市文明公
厕创建工作的全覆盖,我局积极履行创文农贸市场整治的牵头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厕所革命”工作。按照《清远市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公厕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清文明委﹝2018﹞1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了《清远市市区农贸市场厕所革命实施工作方案》(初稿),明确了首先对主城区27座农贸市场公共厕所进行升级改造的工作目标、并拟定了工作开展时间和开展步骤,为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立足本职,加强管理。按照《清远市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公厕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清文明委﹝2018﹞1号)要求,我局将按照“推进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配合推动市场经营者做好市场内文明公厕创建”的要求,在落实“厕所革命”工作过程中,与“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相结合,将公厕是否达标做为一项重要考评标准,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新标准对配套的公共厕所进行升级改造,对没有按照新标准升级改造或者改造后验收不合格的市场,将不予参加“文明诚信市场”的评选活动。
农贸市场公厕是城市文明的一个窗口,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的形象,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作为创文农贸市场整治的牵头单位,我局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市场公厕有关监管部门,从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入手,努力营造整治有序的市场环境。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联系人:宋委;联系电话:386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