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主动公开〕
清市监函〔2019〕55号
市交通运输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清远地区治理货车超载的建议》(第20190069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摸清底数,厘清现状
根据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我局着力于保障用于货运车辆称重的计量器具准确可靠,有效服务我市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据监管排查统计数据显示,清远市目前共有货运车辆称重计量器具的单位共184家,货运称重计量器具350台。目前,我局已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建立了
货运车辆称重计量器具台账,并在日常的监管中逐渐完善台账,便于计量器具的后续监管。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2018年8月,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货运车辆称重计量器具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质监量函〔2018〕701号)工作部署,我局组织成立了货运车辆称重计量器具专项检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责任分解,明确到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有效推动专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沟通,促进开展
我局积极联系广清、广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梳理各高速路口收费站称重计量器具台帐,走访抽查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单位,结合清远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与市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办组织的联合行动,深入高效地推进称重计量器具检查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执法,确保实效
在专项检查行动中,我局主要对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相应的计量规章制度、使用的称重计量器具是否经过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大部分货运称重计量器具均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个别称重设备存在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按期整改。2018年专项发检查中,共发出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此外,执法人员就加强计量器具管理、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等方面给予指导,积极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相关计量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货运车辆称重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保障用于货运车辆称重的计量器具计量准确。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7日
(联系人:王俊慧,电话:338075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