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

清远市司法局举办2021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业务能力提升暨律师管理干部培训班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1-30

  为进一步做好清远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律师管理工作,11月25日至26日,清远市司法局在局十楼会议室举办了2021年清远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业务工作能力提升暨律师管理干部培训班。市司法局局长刘志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房梓华出席参加。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和部分司法所及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代表近5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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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英同志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对律师管理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树立大局意识,牢记社会责任,强调顾问律师要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支持清远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当好民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连心桥”;二是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工作,要为乡村振兴服务,要为乡村治理服务,要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三是注重经验总结,提升整体形象,顾问律师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反映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报告,进一步提升清远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团队的工作成效和整体形象,增加人民群众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取得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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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干货满满,广州市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杨杨律师分享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思索与实践,详尽解读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相关文件精神及具体政策,指出了新形势下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向,通过详实的工作案例讲述了自己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历程,分享了自己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考,提出做好村居调解的“三助法”:永存助人之心、拥有助人之力、善用助人之巧。

  局律管科科长卢小芳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详细解读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的办法》及介绍了《行政处罚法》,针对办理律师投诉案件实务操作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对如何依法办理律师投诉案件,如何引导律师依法依规执业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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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房梓华同志对本次培训班的举办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持续精准发力,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实施;二是加大服务民营企业力度,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三是加强律师行业监督管理,净化法律服务环境;四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实现党建引领;五是对标考核任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参训律管干部和村居法律顾问对此次培训给予了高度评价,都认为课程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务性内容,能有效提升律管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和律师个人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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