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我省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扎实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1年2月22日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联合各街镇开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行动,主要是对全区已建和在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及运行情况进行核实。
排查范围是对除美丽乡村已验收和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统显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正常运行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截至2月24日,共排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9座,范围覆盖了全区行政村。排查期间对于存在问题的污水处理设施,已要求当地村委会建立问题台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投入使用,达到“建设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的要求。
目前该项专项排查仍在进行,待摸底排查工作完成后,届时将全面了解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为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