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表(企业填)
编号:
单位名称 |
|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驻清远办事处地址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邮箱 |
|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
|
证书有效截止日 |
|
||
检测范围 |
|
||||
单位简介: (资产、设备、人员、实验室面积情况等) |
|
||||
诚信承诺 |
本单位承诺诚实守法经营,保证所有的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本单位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注:
一、应提交的材料
(一)清远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表。
(二)通过国家或广东省计量认证(CMA)证书及其附表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指定或委托在清远市开展环境检测业务的具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委托最多不超过2人,内容包括:①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②委托事项和时限;③委托单位法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检测范围等发生变更时,应重新提供相关变更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