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补充清远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3-29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市固体废弃物环境风险防控和污染防治以及其他环境保护规划;

(二)承担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清洁生产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申报登记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固体废物贮存、转移、处置单位和固体废物进口单位的技术指导、培训及管理工作;

(五)开展固体废物、重金属、土壤以及其他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研究。

    二、机构设置

    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经费按财政补助类拨付。

第二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0.4万元,比上年增加206.4万元,增长860%,主要原因是:结转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万元。本部门实际在职人数19名,退休人数1名,预算按19人(编制人数15及编外供给人员4名)1.6万元/人/年的人员经费拨付,共30.4万元。支出预算230.4万元,比上年增加206.4万元,增长860%,主要原因是:结转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本部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没有该项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本部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没有该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本部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没有该项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2017年没有预计购置/报废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资产变动情况为:无变动。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清洁生产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2016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清远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