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省英德市大镇韫山栋铅锌矿年采3万吨/年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4月23日至 2019年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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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英德市大镇韫山栋铅锌矿年采3万吨/年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韶关市源盛矿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英德市东华镇双寨村韫山栋,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7′51″,北纬24°18′235″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项目本次扩建环评包含两方面评价内容:一方面项目矿区避让自然保护区进行缩减;另一方面项目开采规模由建设单位2013年接手时0.5万t/a开采规模扩建为3万t/a(即已取得采矿证的开采规模)。项目工程的基本信息概括如下: 工程性质:扩建 工程规模:扩建后,年开采铅锌原矿石3万t/a,采出铅锌矿原矿石直接外售,不设选矿。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956.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为375.72万元,占总投资的39.28%。 矿山工作制度:每年工作300天,每天2个班,每班8小时。 职工总人数:项目员工为36人。 服务年限:矿山井巷工程基建期0.5年,生产期1.5年,闭坑后治理复绿期0.5年,矿山总的服务年限2.5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污染源 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矿坑涌水和堆场淋滤水,其中正常工况与雨季非正常工况的排放源强不同。 1、正常工况 (1)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5m3/d(1350m3/a),将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末端治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后,全部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2)矿坑涌水:项目正常工况排放矿坑涌水2090m3/d(扣除回用后76.74万m3/a),现状监测表明矿坑涌水中铅锌指标不能达标。为此,配套建设设矿坑涌水处理设施,确保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与《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两个标准后,最终排入大镇水。 2、雨季非正常工况 在雨季非正常工况下,生活污水污染源不变,但矿坑涌水污染源会有变化,另外会产生堆场淋滤水污染源。 (1)雨季非正常工况矿坑涌水:项目在雨季非正常工况下,最大矿坑涌水排放量为3840m3/d,将配套建设的矿坑涌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大镇水。 (2)堆场淋滤水:项目矿石堆场和废石临时堆场在雨季会产生约3752m3/a堆场淋滤水,现状监测表明堆场淋滤水中各指标均能达标。项目将采取源头防控的减缓措施,分别对矿石堆场和废石临时堆场采取设置彩钢瓦顶棚,地表基础用水泥进行硬底化措施,从源头上避免堆场淋滤水的产生。 大气污染源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井下废气、堆场扬尘、铲装装卸扬尘、对外运输扬尘、柴油发电机尾气以及食堂油烟。 1、井下废气:项目地下开采产生废气通过PD2通风口排出地表,在井下采取洒水抑尘和强制通风等措施后,外排的井下废气能够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排放要求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最主要污染物是粉尘颗粒物,其排放量为1.452kg/d,0.436t/a。此外,还排放能够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要求的爆破污染物CO和NOx,其排放量分别为2.512kg/d(0.754t/a)和0.255kg/d(0.077t/a)。 2、无组织扬尘:包括集装铲装装运扬尘、堆场扬尘和对外运输扬尘,主要通过洒水的方法来减少粉尘的产生,降低粉尘污染。 3、食堂油烟:项目食堂产生油烟废气0.144kg/d(0.043t/a),在经除油效率85%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再引致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2mg/m3),排放速率0.0072kg/h,合0.0216kg/d,6.48kg/a。 噪声污染源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置于地面设备房的空压机和通风机等大于85dB的设备噪声,除备用柴油发电机不定期工作外,其他均连续运作,属于室内连续固定点声源。此外,项目产品汽车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一般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平均辐射声级为85~90dB。项目本次可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矿山爆破均安排为白天作业,避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采矿通风机、空压机、发电机置于机房内,阻隔噪声扩散;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防振、隔声等方式降低噪声强度等。 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采矿废石、矿坑涌水处理污泥以及职工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1、采矿废石:项目废石经浸出毒性实验分析,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废。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项目正常开采期产生废石量约3000t/a(1132m3/a),经废石临时堆场暂存,然后全部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2、矿坑涌水处理污泥:本项目矿坑涌水处理设施每年产生脱水后(含水率80%)污泥约394t/a。由于该污泥中铅锌富集,具有很高的回收价值,项目将该含铅锌污泥搭配矿石外售给选矿厂,使其资源化 3、生活垃圾:项目员工在项目生活区内食宿,产生生活垃圾10.8t/a。该生活垃圾在项目矿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出处置。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分析,项目开采高硫多金属矿石,属于可能产生矿山酸性废水的矿石类型。项目目前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接纳水体大镇水在排水口附近局部河段锌超标。项目应在本次环评后,按评价建议落实建设矿坑涌水处理设施,则在正常工况、雨季非正常工况下以及事故工况下,均不会对下游大镇水和滃江水质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也不会对长湖水库备用水源造成影响,并且可解决项目开采历史对大镇水局部河段的污染问题,有利于水体水质恢复。项目必须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应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控制矿坑涌水事故排放环境风险水平,并且保护项目周边农灌水不受项目生产建设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一般。项目生产期地下水污染源主要来自含铅锌的矿坑涌水,矿坑涌水在处理过程中存在渗漏的环境风险,项目应按要求做好源头控制措施,并落实相关的监测计划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在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开采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水平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由于各生产单元粉尘排放量相对较小,其最大地面浓度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的比例较小,另外项目汽车运输道路扬尘以及食堂油烟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控制其不影响周围环境敏感点,而且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有一定容量,因此本项目生产建设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以及周边大气环境敏感点影响不明显。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各噪声源置于设备房内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并落实运输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矿区及场地周边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 dB(A)),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也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项目生产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以及噪声敏感点影响不明显。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均有相应的处置方式,不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项目认真落实各固废的处置,并按照要求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对外界环境影响不明显。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在土地资源、地形地貌、植物资源以及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进行防治。在落实必要的防治措施后,对当地生态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生态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也不会对邻近的英德滑水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不会破坏其生态完整性,不对其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项目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影响也将有改善趋势。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矿坑涌水事故排放环境风险、风险物质爆炸环境风险、地下水突出透水环境风险、废石临时堆场引起的环境风险等。只要项目对生产过程中各风险源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可以减少项目的环境风险发生几率,并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危害程度。综合而言,本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放射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所涉及岩土层放射性水平均与周围环境持平,项目对周围环境保护敏感点不产生放射性环境影响,周围公众基本不接受本项目所产生的辐射剂量;工作人员在放射性正常本底环境中工作,可不计本项目对工作人员的附加剂量。就目前放射性环境调查与影响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对放射性环境基本无影响。 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矿山退役后,不再产生生产废水和废气、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也不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项目仍需采取退役期的环保措施和生态恢复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