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新丽(清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11-29

  根据新丽(清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丽(清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新丽(清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新街2号联东创新科技中心7栋

环评机构: 

广州市清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年产汽车门板吸音隔热棉200万个、汽车电池缓冲棉150万个、汽车轮毂保护膜200万个、汽车电池模组防火罩10万个和发泡硅胶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10%。项目总占地面积1131.76m2,总建筑面积5592.96m2。项目建成后规划年产汽车门板吸音隔热棉200万个、汽车电池缓冲棉150万个、汽车轮毂保护膜200万个、汽车电池模组防火罩10万个和发泡硅胶5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涂布、印刷、涂胶、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经密闭管道收集+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箱”装置进行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硫化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箱”装置进行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包括泡棉、保护膜、离型纸、玻纤布和芳纶布等)、员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实验室废样品、废氯化钠溶液和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涂料包装桶。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利用;实验室废氯化钠溶液通过洗手盆排入生活废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实验室废样品、实验室废包装袋等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涂料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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