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亮总部及智能芯片音响研产销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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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亮总部及智能芯片音响研产销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英汇高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8'24.217",北纬23°28'10.544")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2.5%。项目占地面积8525.16m2,拟建1栋9层生产车间,1栋9层研发车间,1栋12层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建筑,建筑面积共37623.19m2。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音响设备共计1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补充损耗部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2)废气:项目粉尘废气经集尘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注塑废气和焊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喷涂废气经收集后由 “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生物滴滤”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管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和次品、木材边角料、水性漆漆渣、废催化剂、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油性漆漆渣、废漆罐、废稀释剂桶、废水基胶桶、喷枪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及废活性炭等。其中,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和次品、木材边角料、水性漆漆渣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或生产厂家回收利用;药材滤渣收集后外售给当地肥料公司堆肥;废催化剂、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油性漆漆渣、废漆罐、废稀释剂桶、废水基胶桶、喷枪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及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