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英德市石门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5-17

  根据英德市石门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05-20至2024-05-24(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德市石门台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

英德南岭甘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英德市横石塘镇小水洞村,中心坐标为东经 113°18′52.144″,北纬 24°24′19.773″

环评机构:

广州颢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英德市石门台水库工程拟在横石塘水中游河段新建石门台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枢纽工程、输水管线和交通建筑物。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36km²,水库校核洪水位169.90m,总库容2911.82万m³;正常蓄水位165.00m,相应库容为2291.3万m³;死水位135.00m,相应库容为98.11万m³,兴利库容2193.2万m³。项目建成后,联合一期工程的官田水引水工程作为英德市市区将来的主要生活生产用水水源,同时配合转换为备用水源的北江引水工程,构建英德市双水源供水格局,向英德市市区提供优质、可靠的用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砂石加工系统废水、围堰基坑及生活污水等施工期废水、排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防止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特别是敏感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二、大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区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等防扬尘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油渣、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弃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厂界噪声达标。

三、环境风险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联动,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占用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对动物的惊扰和对生境的破坏。施工前开展水库淹没区和占地范围内重点保护动植物详细调查,落实对重点保护动植物的就近移栽、迁地保护等有效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鱼类增殖放流、捕捞过坝以及坑尾二级水电站取水陂拆除恢复水生生物通道、低温水分层下放、跟踪监测等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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