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清远段涉及50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7-24

  根据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清远段涉及50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07-25至2024-07-31(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清远段涉及50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龙塘镇

环评机构:

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涉及3条输电线路迁改,分别为500kV东花甲乙线、500kV山花甲乙线、500kV清花甲线,总长度5.9km;共拆除现有线路3.4km,新建线路3.4km,重新紧放线2.5km;新建铁塔5基,拆除铁塔5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运行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气,对沿线环境空气不产生影响。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运行期,输电线路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对线路沿线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类比分析可知,项目迁改后的500kV输电线路运行期在线下区域昼、夜间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各声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运行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固体废物,对沿线环境不产生影响。

5.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对该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造成一定影响,运行期对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破坏化影响,可通过充分增加塔基绿化缓解。

6.电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类比分析、模型预测及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架空线路沿线工频电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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