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开展创建2016年“清远市绿色学校”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清远市绿色学校”命名的通知》(清环〔2016〕303号)要求,清远市绿色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创建2016年“清远市绿色学校”的学校进行核查。经考评,现决定命名东城街中心小学等18所学校为2016年“清远市绿色学校”(其中绿色学校14所,绿色幼儿园4所)。
希望被命名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学校的环境教育和管理水平,把环境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为建设绿色清远、推动全市环境教育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作出贡献。
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清远市教育局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