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2016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绿色学校”命名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65号)、《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绿色社区”命名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66号)、《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67号)要求,经各地环保主管部门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和审核,现命名广州市海珠区鹤鸣五巷小学等37所学校为2016年“广东省绿色学校”,广州市东山街五羊东社区等10个社区为2016年“广东省绿色社区”,鹤山市环境教育基地等10个基地为2016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
希望获得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在环境教育实践中继续深化绿色创建内涵,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为建成小康社会、培育绿色公民、弘扬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命名2016年“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绿色社区”、“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的通知.doc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