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全面完成革命遗址普查登记和报送工作
清远市史志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广东省革命遗址大普查的部署和要求,清远市从2019年9月开始,市、县两级相继成立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革命遗址大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明确有关单位与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全面启动革命遗址大普查工作。在开展普查工作过程中,各级都十分重视,精心组织,市、县(市、区)、镇、村四级联动,宣传、党委办、史志(党史)、退役军人事务、文化等部门共同发力,工作人员不惧挑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应查尽查”“应报尽报”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认真细致、科学规范地推进普查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现已全面完成革命遗址的普查登记、审核和报送工作,基本按要求完成原定的工作计划与任务。据统计,清远市共完成615处遗址遗迹的普查登记、审核和报送,其中革命遗址516处(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159处,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和人物活动纪念地207处,革命领导人故居旧居43处,烈士墓21处,纪念设施86处),其他遗址99处。
清远市革命遗址大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尽管如此,但全市各级都做到迎难而上,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全面启动普查工作。特别是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的威胁,各县(市、区)、各单位努力克服困难,艰难地推进普查工作,做到防控工作和普查工作两不误。
为了确保全市革命遗址大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主动承担起统筹协调责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崔建军亲自主持召开全市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利用现场会,布置普查工作;各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抽调骨干全程参与普查工作,同时密切关注普查工作的进度,并多次到各县(市、区)进行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对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协调与解决,现在正着手收集整理清远市革命遗址遗迹的史料和拟定全市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的保护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