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时代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及应用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清史志办〔2023〕5 号)的有关要求,经推荐申报、资料初评、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等程序,认为连山鹰扬关等36个景观(名单附后)基本符合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的要求,拟决定入选首批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
现将首批清远市市情教育标志性景观名录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联系人:林泽生;联系电话:0763—3877082。
特此公示。
清远市史志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