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月,一支约3600余人的红七军来到粤北山区的连县(今连州市)。
当红军将要到达连州城外时,国民党连县县长叶日嵩急令警卫大队紧急布防,闩闭内城三道城门。
1931年1月21日(农历十二月初三)下午,红七军一进外城,警卫队便开枪打伤红军多人。
南墙即将被突破时,守敌点燃蘸满煤油的棉被,掷向南门下毗邻城墙的板棚,城外新兴街、青石街、墟场街至荣梓巷一带顿时成了火海。
为全力灭火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红七军停止攻城,并从军费中拨出一笔钱,以两个铜板一担水的方式,动员市民担水救火。
经过军民一昼夜的奋战,24日黎明大火终被扑灭,十多名被救出火海的群众得到安置,1000多罐煤油被抢救出来了,还有大批的洋纱、布匹、杂货,囤放在学宫的地坪,堆积如山。为防抢盗,红军还派哨兵守护现场。
群众亲眼目睹红军的所作所为,十分感动,改变了对红军的看法。连州的粤、楚商会为表示由衷的感谢,筹集4万元光洋,还有一批布匹、药材送给红军。
邓小平在《七军工作报告》中写道:“红七军在连州因筹款问题逗留了几天,作了一些群众工作,因敌人放火烧街,我们救火给了城市民众甚至商人以很好的影响。”
图: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罗超阳
文: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党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