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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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2日,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答记者问,研究贯彻落实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党中央制定《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为今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强大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市史志办全体干部职工要抢抓历史机遇,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先行一步、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提前谋划和思考,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逐款学,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三个历史决议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相结合,确保精研细读、学深悟透。二是认真对照《条例》,结合党史工作实际,努力在主责主业上力求创新、突出特色,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抓好《中国共产党清远市历史》(1988-2012)的编写;做好抗日战争时期广东省直机关、学校搬迁到连阳遗址资料搜集整理;筹备清远经验学术研讨会;推进清远红色文化宣传等工作,切实落实好党史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使命。三是着力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积极配合宣传、组织等有关部门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史的学习和研究阐释,用好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树立正确党史观,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切实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合力,努力推动新时代清远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