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中国人物向秀丽


 

    向秀丽(1933 - 1959),祖籍清远县横荷(今属清城区)。新中国成立后,在广州和平药厂(1956年并入何济公药厂)当工人。195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12月13日晚,向秀丽等3名当班工人正在为制造“甲基”的药剂投料加酒精,一只装着20多公斤酒精的玻璃瓶突然滑倒在地上,倾泻出来的酒精四面流溢,触到工场左边正在燃烧的煤炉的热气而燃烧起来。工场右边放着7桶用煤油浸着的金属钠,如遇高温即爆炸,威力足以毁掉整个工厂并殃及周围商业区及居民。危急关头,她不顾个人安危,用毛巾丢在地上吸酒精,用帽子、围裙拨酒精,阻止火势蔓延,顷刻间几乎变成火人,还叫同事“别管我,快去叫人救火!”向秀丽用其血肉之躯延缓火势,为前来救火的人赢得时间,制止了一场随时可能发生的爆炸事故。全身被严重烧伤的向秀丽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959年1月15日去世。同年,广州市人民政府追认她为革命烈士。2009年,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