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卓凡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中共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党组

清史志办党组〔2021〕25号

关于李卓凡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

  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卓凡同志任市史志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史志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春苗同志任市史志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史志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安排到方志科工作。



中共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党组
2021年11月25日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清远市史志办公室综合科            2021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