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记录2024年清远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面貌、新变化,传播清远蓬勃发展、攻坚奋进的昂扬精神状态,增强市民对清远发展变化的自豪感、认同感和获得感,市史志办、《清远年鉴》编辑部开展“记录清远”2024年史实图片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范围
相片拍摄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征集内容
1.重大事件:反映2024年度清远市政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活动;以及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抗灾救灾内容的图片。
2.经济建设:反映2024年度清远市工业、农业、商业发展情况及名优企业、名优产品等内容的图片。
3.城市建设:2024年拍摄的反映清远市城市建设、标志性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以及项目开发、居住环境、城市管理等内容的图片。
4.乡村发展:反映2024年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在清远落地实施带来乡村新风貌、新气象等内容的图片。
5.自然景观:2024年拍摄的反映清远市自然风光、绿美清远等内容的图片。
6.人文景观:2024年拍摄的反映清远市民俗传统、民族风情、技艺传承等内容的图片。
7.其他反映2024年度清远市各领域各行业发展情况的照片。
三、图片要求
1.作品为原图,格式为JPG、JPEG,大小不小于3MB。
2.图片内容真实准确,主题鲜明,画面清晰,构图主题突出,具有纪实性、史料性。且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改动,避免影响其真实性。
3.每张图片需配文字说明,文字简洁、准确,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拍摄者等要素完备。
4.图片征集数量不限。若为多主题多张照片,请分组并分主题编号,以便区分。
四、截稿时间
《清远年鉴》常年征集史实图片,欢迎有稿即时投,采用即付稿酬。2024年史实图片征稿于2025年5月31日截止。
五、其它要求
1.投稿者均须写明作者真实姓名、职业、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联系。作品电子文件名格式需按顺序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文字说明”。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图片征集】字样。投稿请将电子数码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qyszb_njk@gdqy.gov.cn。
2.投稿者必须保证所提交作品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3.投稿即视为同意市史志办征集的图片用于《清远年鉴》和其他地情图书出版,以及市史志办主办的系列宣传、展览活动等非盈利性用途,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摄影者拥有图片署名权。图片一经选用,拟将在“史志清远”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并向图片提供者赠送近年出版的《清远年鉴》等书籍。
欢迎您用镜头记录清远,一起参与编鉴存史!
联系人:年鉴科朱宁欣,联系电话:0763-3877082。
清远市史志办公室
《清远年鉴》编辑部(代章)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