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www.gdqy.gov.cn)及清远市地情网站(www.gd-info.gov.cn)公开本办的部门决算信息(01表至08表)。现将公布信息补充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我办的职责是:组织编撰中共地方史,编纂或续修《清远市志》,编撰出版《清远年鉴》;对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的史志编修工作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并具体负责审查、验收;组织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党史宣传教育及成果转化;组织史志理论研究等。
二、机构设置
我办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单位(《关于印发清远市史志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清机编【2011】4号)。内设党史科、方志科、年鉴科和综合科,共有十一名编制。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65.49万元,没有其他收入。年度总支出为46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7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万元,农林水支出0.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8万元。年末结转0元。
1.“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费1.16万元。与2015年经费基本持平。
2.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3.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办政府采购支出总7.017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办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本办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5.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办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支出。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本办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清远市史志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备注: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