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2022年1-6月清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7-29

  1-6月,清远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0.2亿元,同比增长1.4%,增速高于两年平均增速1.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实现零售额93.6亿元,同比增长7.2%。6月当月,发放消费券、电商平台“618”购物节对消费的提升作用明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2%。

  一、基本生活类和中西药品类保持较快增长

  从限额以上单位20个消费品类值看,1-6月,6类商品零售额保持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商品同比增长10.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同比增长16.9%;化妆品类同比增长5.7%;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2.6%。

  二、汽车消费市场回暖

  随着我市相继出台的鼓励汽车消费的一系列政策落地,有效刺激了机动车消费市场,初步扭转了14个月以来的下行态势,6月份迎来今年第一次正增长,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5.8亿元,同比增长15.1%,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5.9个百分点。1-6月,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总额31.0亿元,同比下降3.7%。

  三、石油及制品类保持较快增长

  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上涨,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保持较快增长。1-6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40.6亿元,同比增长27.8%,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0.8个百分点;其中6月当月同比增长32.4%。

  四、餐饮业明显复苏,住宿业持续低迷

  从消费形态看,餐饮业明显复苏。6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0.7亿元,同比增长39.0%,拉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5个百分点,1-6月实现餐饮收入4.4亿元,同比下降11.7%。住宿业依旧低迷,呈下降趋势,1-6月实现零售额1.7   亿元,同比下降18.3%。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间隔两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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