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以查促统”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清远市统计局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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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至24日,市统计局组织法规教育科、工能科、贸社科和调查中心执法人员,先后对高新区、清城区、佛冈县共三家“四上”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去年的营业收入在统计系统上报数据比实际数据有差异,这是怎么回事?”在22日对某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市统计局执法人员发现了这个问题。

    当日的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亮证”“询问”“制作检查笔录”等程序开展执法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基础工作资料等方式来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是否准确真实全面报送统计数据、是否存在行政干预现象、是否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上报的统计数据是否数出有据,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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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公司的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尽管上报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相差甚微,但细心的执法人员仍旧认真核对了相关统计调查表、会计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及其他证明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统计当事人做了统计执法调查笔录,最终发现了数据差异原因,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教育。

    这是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一个场景。自7月份制定检查方案以来,市统计局采取“双随机”抽查办法,对县级和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旨在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现象,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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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今年全市将对65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市统计局需完成16家检查单位,其余由各县(市、区)按比例检查49家。检查方式包括重点检查、“双随机”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水平。

    市统计局执法组表示,执法检查更注重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度,督促企业加强统计制度学习;另外,在执法过程中例行执法检查做到依法保密,并依法对违规企业作出处理。通过执法检查“以查促统”,进一步夯实全市统计工作基础。

    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副局长冯建伟、清城区统计局副局长郭惠娟、佛冈县统计局副局长梁曼莉等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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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今年以来,为了增强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强化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市统计局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市委党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基层,制定《2020年清远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清远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普法任务,推进统计普法顺利实施,不断增强公职人员及企业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全市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截止9月24日,市统计局已组织执法组先后于7月28日至29日对英德市两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8月10日联合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对清新水泥有限公司开展统计执法检查;8月24日至25日对清新区两家企业、清城区一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8月27日对佛冈县龙山镇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9月14日至15日对连山县小三江镇、连南县涡水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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