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夯实统计数据基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检查对象负担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8-19

——清远市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统字〔2021〕29号)精神,8月16日,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清远市2021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及时牵头会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夯实统计数据基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检查对象负担,真真正正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统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本次抽查,统计部门为任务发起部门,市场监管局为配合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周密部署安排,确保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职责。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并填写《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资料等,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

  三是依法公示检查结果。联合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任务发起部门及时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同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是强化抽查结果的后续处理。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属于当场可改正的,应依法责令改正;对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查处职责范围的,要及时通报政府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此次市级层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取20家“四上”企业作为抽查对象,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业、限额以上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单位。

  检查内容方面,统计部门将抽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包括调查对象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按时更新、记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被抽查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事项进行检查,核查企业是否在注册地址实际实际经营、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能够取得联系。

  同时,市统计局于8月4日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重阳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张敏红、肖新宇、梁小玲三位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和教育科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肖新宇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法规和教育科、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科、农村和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经济调查中心、贸易和社会发展科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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