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清府办〔2012〕6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行政辅助类第三档1名。
二、招聘条件
此次招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不限。
6、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对经济运行监测预测有一定的分析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能独立从事计算机软件系统管理等相关工作。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统计工作经验的可延至1981年10月18日)。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聘用待遇
购买服务人员年薪标准及管理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待遇标准确定和执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时间共3天。
2、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和《清远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4、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清远市统计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确认参加测试人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待定。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我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清远市统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我局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0763-3316398,13726969007。
2、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更改事宜,详见清远市统计局官网公告(http://qytjj.gdq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