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6-18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6部委《印发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737号)精神、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文明委〔201845号)文件要求,结合清远旅游管理工作实际,为加快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清远市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税务局、清远海关、银保监会清远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清远支行等部门联合签订了《清远市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个月(2020617日至716日)。

异议受理单位: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科,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8号图书博物馆大楼302室;邮政编码:511518,电子邮箱:3375892qy@163.com

联系人:苏楚甄,联系电话:3375892


附件:清远市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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