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废止、宣布失效、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清府〔2017〕78号)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清府〔2017〕87号)的精神,现对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告。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废止、宣布失效、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清府〔2017〕78号)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清府〔2017〕87号)的精神,现对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标题)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拟废止、宣布失效的意见 |
提出废止、宣布失效的理由 |
1 |
印发北江旅游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清府办[2008]31号 |
2008.4.30 |
予以废止 |
主要内容已被《清远北江流域水质保护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河水域游览船营运条件和服务基本要求标准》涵盖 |
2 |
颁布《清远市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清府[2000]34号 |
2000.05.31 |
予以废止 |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被废止。主要内容也与现行《旅游法》、《旅游管理条例》不一致。 |
3 |
印发《清远市一日游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清府[2000]35号 |
2000.05.31 |
予以废止 |
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4 |
印发清远市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布局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清府〔2012〕5号 |
2012.1.19 |
予以废止 |
2014年我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已调整网吧和游艺娱乐场所管理政策,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