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44号)、市文明办《关于印发<2021年清远市文明旅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文明办〔2021〕19号)部署,我局在全市旅游行业内开展“文明旅游景区”、“文明旅游饭店”、“文明旅行社”、“最美导游”、“最美志愿者”评选活动。
经我局初步审核,有10家旅游企业和8位个人符合申报要求(详见附件)。根据评定程序,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10月11至10月15日,共5天。公示期间若对复核情况有异议,可以书面向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科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63-3375892
邮箱:3375892qy@163.com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