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
办公室文件 |
清文明办〔2017〕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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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年至2017年度清远市
优秀道德讲堂、道德讲堂优秀宣讲员的通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驻清各单位:
2015年7月我市全面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工作,两年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累计有300多个单位开展600多场次道德讲堂活动。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为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市民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市文明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优秀道德讲堂、道德讲堂优秀宣讲员推荐评选活动。经各县市区、市直(驻清)各单位推荐,市文明办审核评估,现决定,授予清远市公安局道德讲堂等21个单位道德讲堂为2015年至2017年度“清远市优秀道德讲堂”称号,清远市公安局何靓等37名同志为2015年至2017年度“清远市道德讲堂优秀宣讲员”称号。
希望获得称号的道德讲堂与道德讲堂宣讲员,继续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创新形式,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建设质量,积极承担传播文明、弘扬正气的光荣使命,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优秀道德讲堂经验做法,切实加强道德讲堂建设,不断扩大道德讲堂覆盖面,不断提高道德讲堂建设水平,积极吸引群众参与,努力营造“修身律己,做文明人”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附件:2015年至2017年度清远市优秀道德讲堂和道德讲堂优秀宣讲员名单。
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2015年至2017年度清远市优秀道德讲堂和道德讲堂优秀宣讲员名单
一、2015年至2017年度清远市优秀道德讲堂
1.清远市公安局
2.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
3.清远市水务局
4.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5.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7.清远市人民法院
8.清远海关
9.清远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10.清远市职业技术学院
11.中共清城区委办公室、清城区政府办公室
12.清城区凤城街道古城社区
13.清远市家美陶瓷有限公司
14.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15.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16.英德市人民医院
17.连州市连州中学
18.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
19.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连南瑶族自治县供电局
21.阳山县国家税务局
二、2015年至2017年度清远市道德讲堂优秀宣讲员
1.何 靓 清远市公安局
2.张新妹 清远市水务局
3.刘梦怡 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
4.朱晓丹 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
5.叶雯雯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6.李俊杰 清远市人民法院
7.钟杰雄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院
8.文 进 中共清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9.周先辉 中共清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0.曹育华 清远市技师学院
11.陈丹丹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12.黄小梅 清远市图书馆
13.敬丽斯 中共清城区委宣传部
14.杨碧山 清城区教育局
15.刘家宜 清城区财政局
16.何思敏 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王艺嫦 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18.龚 杰 清城区东城街道办
19.周祺惠 清城区横荷街道办
20.李夏姗 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21.何艳华 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2.成静丹 清新区地方税务局
23.丁 淼 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局
24.陈伙胜 清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5.陈冬梅 清新区第一中学
26.陈 瑶 中共英德市委宣传部
27.马早花 英德市青塘镇益海小学
28.谢志强 连州市连州中学
29.黄才有 连州市教育局
30.郑彩平 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
31.李千山 佛冈县第四小学
32.王诗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33.杨万凯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新溪村委会
34.罗 璇 连南瑶族自治县供电局
35.许梓菁 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36.毛旖嫣 阳山县国家税务局
37.梁婵娟 阳山县碧桂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