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旅游局关于清远旅游宣传品印刷采购公告

来源:市旅游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12-10

印刷单位

局拟对清远旅游宣传品印刷进行自主公开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远旅游宣传品印刷采购项目

二、费用预算: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万元)

三、采购要求:

服务商需结合现有清远元素,通过设计展现清远的旅游文化特色和城市形象:“中国宜居城市”、“中国温泉之城”、“中国漂流之乡”、“中国奇洞之乡”等称号体现“亲情温泉、激情漂流、闲情山水、奇情溶洞、热情民族、浓情美食”六大旅游品牌,要求设计整体色彩谐调统一,布局合理

四、资格要求:

(一)政府定点采购单位(有效期内)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时限

(一)报名及文件递交时间:从通知公布之日起至 20181213日。

(二)服务商以纸质印刷形式将文件有关内容寄往(或送往)以下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6号司法局大楼408清远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收。电话:0763-3368636

(三)截止时间:2018121311:30截止。

六、参与须知

(一)时间要求

20181230前完成印刷。

(二)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为一份A4页面的打印

(三)选择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依据服务商的资质、方案设计、预算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优中标方。

(四)合作单位公布

文件收集后,主办方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市旅游局公开目录http://zwgk.gdqy.gov.cn/0130/index.shtml)上公布合作单位,并与之签订印刷合同

七、声明

本项目为我局公开自主选聘服务商,我局对本次选聘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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