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14

  2021年以来,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关于印发〈清远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清府法治办〔2021〕26号)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积极推动学习宣传。一是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题学习,要求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主旨、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局系统培训重要内容,强化各级干部科学理论武装。

  (二)全面推动贯彻落实。我局认真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各项任务,完善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概括情况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基本内容、基本标准,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充分把握精神要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二是贯彻落实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我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我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法律法规展开学习,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学习培训。举办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对新行政处罚法、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讨论,要求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条款的内涵并准确适用处罚。二是积极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和渠道对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现我局54项行政许可法定总时限1360天,承诺总时限196天,时限压减率85.59%,其中37项为即办件,即办件占比68.52%。其中涉及“工改”内容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法定时限45天,我局承诺时限为8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法定时限20天,我局承诺时限为8天。今年为止,窗口共受理业务42821宗,其中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业务42503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26宗、危险化学品业务194宗、安全生产标准化业务98宗。按时办结率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为100%。二是着力规范“一张表单”内容和格式。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规定,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清远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清应急〔2021〕107号),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事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清府函〔2021〕213号),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特定种类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管理,从源头上管控、降低城市安全风险。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动本局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二是认真组织编制《清远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三是推进《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落实,加强法律顾问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我局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统一部署,积极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移动执法信息系统应用全面铺开,使我市每一名执法人员、每一次监督检查、每一次案件办理都能通过执法系统完成,实现全流程线上闭环,确保执法监督检查科学化、精准化、效能化,切实提高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截至12月31日,全市监督检查企业2556家,监督检查次数6845次,发现问题10644处,作出行政处罚249次,作出经济罚款1746.9334万元。我局作出行政处罚32次,罚款260.7075万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停止生产用电、停止使用设备共7家。二是结合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本市本年度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提交的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工作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提高案卷质量,查漏补缺,切实做好案卷归档工作。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近年来,我局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创新监管执法理念,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落实年度执法计划、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系统、“一键通”开展“线上+线下”检查,在执法系统整合各类行政检查事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增强执法检查实效。通过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核查企业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实行清单式管理,实时建立隐患台账,动态掌握隐患复查整改情况,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严格按照做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警示一片、带动一片”。

  (六)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一是今年以来,市安委办组织开展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清远花城五金铸造有限公司“6·3”较大事故、京港澳高速佛冈县路段“9·16”和阳山县“1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提级调查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英德市力量化工有限公司“3·3”一般爆燃事故、许广高速清新段“4·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广东依柯化工有限公司“7·4”爆炸事故)。其中英德市力量化工有限公司“3·3”一般爆燃事故、许广高速清新段“4·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和广东依柯化工有限公司“7·4”爆炸事故调查已结案,并按规定在市应急管理局官网上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另外,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事故发生。二是高度重视事故的整改防范工作,专门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我市阳山县小江镇2021年6月21日、8月10日两起事故,并组织专业科室人员和有关专家召开事故分析会,于2021年9月2日对这两起事故向省厅进行了报告,阐述了发生过程,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防治措施,认真吸取了事故经验。

  (七)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一是组织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收听收看省安委办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活动,提升各级干部法律素养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二是加强学法用法教育,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参加2021年度学法考试。三组织局机关干部集中观看网络庭审直播活动,增强局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落实应急普法各项工作。一是我局印发《清远市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实施方案》,牵头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二是响应国家和省的号召,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全国矿山普法安全知识竞赛。组建了清远市全国矿山普法安全知识竞赛群,及时联系各县(市、区),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参与答题。三是组织推广广东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活动和2021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取得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不断扩大应急普法和安全宣传工作覆盖面。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市安委办草拟了《清远市党政部门及省驻清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23日经七届第9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今年年底前由市委编委印发。二是建立健全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第一,市安委会和安委办今年以来多次印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第二,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检查,深入推动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第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十)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在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和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中通过集中全体职员观看《民法典》专题宣教片、在单位微信群推送《民法典》主要内容等方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市应急事务中心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印刷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读本五千本、新安法宣传海报八千份、宣传折页两千份,大力推广宣传普法及法治工作。

  五、工作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不规范、程序意识不强、案件质量瑕疵较多等短板;

  (二)政务公开范围仍然不够全面。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是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旗帜和灵魂。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认真组织行政我市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确保每一份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培训。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业务特色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精心谋划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活动。

  七、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二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落实,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合同审核、处理诉讼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加强对关键科室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五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