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8〕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pdf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