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12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不断提升我市住建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主要精神。强调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实施规划统一起来,把宣传学习规划作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法治广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局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调各科室、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机制,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实现全局各科室、单位协同推进,构建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研究解决问题。树立法治理念,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认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二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有相关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谈心谈话等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四)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根据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清远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中共清远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不断加大推进宪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法律意识教育,推动落实宪法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各类专项培训的必修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实行《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2.0版本)》。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管理,优化整合各专项验收表单和材料,利用“一张表单”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申报及审批;二是优化联合验收程序,要求技术审查或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管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在联合验收阶段并行办理同步接入事宜,提升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审批效能。

2.深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印发了《关于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通过采取“我告知、你承诺”的方式,率先在市属职能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

3.持续推动县(市、区)全面落实改革工作。开展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督查工作,深入了解各地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4.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牵头做好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迎检工作,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评估评价工作动员会、培训会、协调会。3月份,顺利完成省评估组对我市建筑许可指标考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我局出台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等3份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均按照程序办理。

2.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被新规定盖涵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按程序清理废止关于印发〈清远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市场化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等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制定目录。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并对外公告。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今年,我局有3份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程序。其中《关于调整我市人民防空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准备印发;《清远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正处于提请局法制机构审核阶段;《清远市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通过局法制机构审核,待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市司法局审核。在具体决策过程中,我局能逐一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证人数71人。执法人员均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并持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印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及《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省司法厅《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制定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切实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工作,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逐步实现移动办案。今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01件,其中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92件,罚款4380409.43元,没收违法所得160000元。

3.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从建筑市场行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等方面开展“双随机”检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参与行政诉讼案件3宗,均由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未发生逾期举证、缺席庭审等情况。我局积极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认真处理信访投诉举报。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切实抓好信访工作。我局注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我局受理各类信访件共3421宗。我局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疏导群众的情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依法维护信访者合法利益,维持社会稳定。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坚持在认真研究基础上,主动和议案、提案人沟通,就建议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作出回应和答复,做到有理有据、态度诚恳。除涉及保密事项外,对所办理的案件,在我局官网的信息公开专栏“人大建议和提案”公开办理结果。今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44件。我局能积极协调、配合市府督查科、政协提案委和人大选联委工作,按时办结提案议案答复。

2.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我局成立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7项制度,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市府办要求,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立了我局官方频道,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信息开设了相关栏目。 

(七)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先后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工作要点》等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印发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的工作指引》《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并挂网公开,将普法的具体内容、普法目标、具体举措等落实到岗到人,为保证年度普法的顺利开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引。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新施行的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行政处罚是政府部门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求各科室、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并加强学习要学精学透,坚决防范行政不作为、处罚不到位的情况。局领导及全体执法人员了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的行政处罚法专题法治讲座,并把新法律法规和培训课件通过工作群发给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在今后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学以致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3.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全单位领导干部参加观看“依宪执政”专题讲座,通过宪法宣传专栏、悬挂横幅、编印宪法小册子等形式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精神。印制民法典宣传台历600本、环保宣传袋1000个分发给群众,同时利用清远住建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推送有关民法典解读等内容,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积极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的“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普法活动,荣获“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制度有待完善。我局目前法治建设各项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中,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及工作方法创新有待加强。

(二)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大多数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仍有少数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执法人员队伍有待加强。我局行政执法涉及面广量大,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与日益增长的建设工程规模严重不符,人员配备远未达到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执法力度较为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控法治导向。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工作导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用党的十九届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新法新规规定,加大行政处罚案件指导和监督力度。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全局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大家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和房地产领域监督执法检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充分保障行政执法活动顺利开展。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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