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1-10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建设法治住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市开展实地督查工程建设项目“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的专项整治。我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优化调整用水报装流程,对无外线工程减少到2个环节;对有外线工程减少到3个环节。在广清产业园率先推行简易低风险中压(10KV)电力外线“诚信施工”(即备案制)。作为广东省试点城市,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平台进行对接。

2.创新行业监管方式。一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从建筑市场行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等方面开展“双随机”检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今年我局共检查对象122个,发出整改通知书35份。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努力构建网络监管特色应用。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印发了《关于实行市本级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方便企业办事。

(二)推动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规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落实规范文件制定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今年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均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审查。

2.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并对外公告。今年,我局印发了5份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在具体决策过程中,我局能逐一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推进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报送了第二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共7项。

2.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全面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开展了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整治、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在建工程板房火灾防控、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汛期和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建材打假、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

3.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主体事前信息、具体案件信息公示工作。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并持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今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74件,其中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5件,罚款6086315.14元。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了《关于公开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的通告》,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公开举报电话、地址和电子邮箱,全渠道收集和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

5.持续抓好常态化条件下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毫不放松抓好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一是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建设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第二版),实施清单化、网格化管理,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系统对接了全国疫情数据库,做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工人与疫情重点人员进行实时比对。二是印发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认真处理信访投诉举报。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依规依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着重加强对房地产、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的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疏导群众的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开庭20件,均由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未发生逾期举证、缺席庭审等情况。我局积极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六)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根据市府办要求,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立了我局官方频道,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信息开设了相关栏目。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要工作主动公开,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我局认真组织并迅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制定了我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党组成员讲党课、专家授课、党支部交流学习、参加知识竞赛、到协会、企业宣讲、座谈、送辅导书等形式,迅速在住建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党组中心组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3次。市住建行业党委分别到物业协会、工程造价协会、建筑公司召开了3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会,赠送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读物48本。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分专题开展学习讨论,组织党员参加“广东学习平台”的“‘奋进新征程 共创强国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知识竞赛”。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积极组织各党支部、各科室结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派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书籍给领导干部进行个人自学。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3.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要求全面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清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严格执法、行政监督和普法宣传等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落细落实,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政策,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4.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新施行的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的现实意义,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问题导向作用,善于通过信访问题的处理,发现管理漏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法治讲座,执法人员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学习,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5.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制定了《2022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加强政纪法纪教育,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意识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组织的开展好“民法为民粤建越美”普法达人知识挑战赛、全省建设企业法治文化大赛等活动

、存在问题

(一)监管人员不足。我局行政监管涉及面广量大,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与日益增长的建设工程规模严重不符,人员配备远未达到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执法力度较为薄弱。

(二)普法宣传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普法宣传方式还需不断丰富。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学习宣传,周密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的新战略、新要求,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清远住建领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继续做好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扩充执法人员数量,以充分保障包括“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三)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制审核以及文件清理工作,特别是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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