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 2021029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5-21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提案《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清远经济高质量发展》(第  20210293  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努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

(一)建成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上线运行

20191125日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市级上线试运行,系统覆盖市直20多个职能部门和8个县(市、区),审批流程覆盖从第一阶段项目立项到第四阶段竣工验收,可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和跟踪督办;并相继完成了与国家、省工建系统平台数据对接,实现了相关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审批建设项目1783个,审批服务办件量12268单,并联审批办件量2982,联合审图量2490个、联合验收项目127个。

(二)试行水电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同步报装接入

我局以市工改办名义印发《关于试行简易低风险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服务事项并联审批的通知》,要求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在工建审批管理系统实行线上审批。在建设工程办理并联审批及联合验收阶段,实行同步报装、同步接入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实行线上审批数为供水231宗、供电108宗、燃气54宗。

  1. 逐步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

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关于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推行建筑工程分阶段实施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允许企业按照“我告知、你承诺”先批后补的方式核发结果证书,大幅度缩短审批时间。企业只需要提交告知承诺书、土地使用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和申请书,提交的清单材料从原来的11份减少到4份,减少了64%,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效率提高93.33%。目前,清远市区已以告知承诺方式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项目6宗。

二是逐步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和人防设计乙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实施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和人防设计乙级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行政许可实施告知承诺。

二、实施信用监管,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服务

我局制定《关于印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清远市住建局关于落实建设行业联合激励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在简化审批流程和审批事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放管服”要求,对诚信守法企业,三年内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良好企业,我市实施如下措施:一是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允许其直接申报相关专业承包的系列资质核准,业绩可用总承包中的专业工程指标认定;二是扩大承包工程范围,对于具有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将其承包工程范围扩大至一级相对应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对违反诚信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及诚信评价等方式加强监管,目前已对8家被降为诚信D级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对存在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工程的企业及个人进行查处24宗,处罚金额约65万元;依法对恶意欠薪的5家公司启动联合惩戒,一年内暂停在我市范围内承接建筑施工;同时还随机组织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核查,对有问题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精简各项审批事项,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一)优化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材料清单

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改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依据《清远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清府201943号),通过对审批事项的梳理和审批流程图的制定,将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涉及的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及验收等原有135项审批事项整合为74项。持续优化各项审批事项清单,将政府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主流程业务平均审批用时压缩至79个工作日之内,压减46.98%;社会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主流程业务平均审批用时压缩至54个工作日之内,压减53.85%;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业项目和房屋市政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35个工作日之内;装饰装修等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均达到省要求少于45个工作日的目标,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是简化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除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涉及的审批事项外,其它房屋预售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等事项也在不断的优化简化,例如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取消收取企业资质证书和各类人员的资格证书、合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办公无纸化

一是我局已实现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发电子证照,自2019123日核发第一份电子证书以来,至今一共依法核发企业资质电子证书429份。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变更、注销核准方面,全程实施电子化申请及审批,企业不需要递交纸质材料,只需要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并上报,即可完成网上申请。审批部门线上审核附件材料,即可做出行政决定,目前为止,已审批完成变更205份,注销101份。

二是实现对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预售许可手续时,给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房屋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目前一共核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书406份及《房屋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340份。

四、有序下放或授权委托部分审批事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以下资质、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许可、工程设计行业丙级以下资质许可、工程监理企业丙级以下资质许可均已下放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等11个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委托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实施。

(三)人防易地建设许可审批授权委托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及其民族工业园人防主管部门实施。

(四)将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含属地管理的省直单位和省属企业建筑需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单建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权(含属地管理的省直单位和省属企业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项目审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15个审批事项委托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和广佛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实施。

目前为止,各县(市、区)及各产业园区一共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以下资质691宗、工程设计丙级以下资质27宗、工程监理企业丙级以下资质3宗、工程勘察资质1宗,实现“就近办、网上办”,极大地方便了当地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广州先进地区可复制经验,全面开展住建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行政效能。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0日


( 联系人:何呈程   联系电话:338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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