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来的《关于缓解市区停车难的提案》(第20210116号)收悉,我局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者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独住宅楼)。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其中,停车库(场)属于完善类改造。
目前,在各县(市、区)具体推进改造的过程中,都在结合小区实际回应居民停车难的关注,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但部分老旧小区改造中有的居民改造意愿不强烈,有的社区难以统一居民改造意愿,且普遍受场地限制,目前,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题。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还将尽力学习先进地区做法,探索引入有限空间智能停车场建设,争取在老旧小区停车场建设上有新的突破(有先进地市探索出引入智能停车场建设企业,此类智能停车场能利用较小的施工作业界面建设停车场,适合于老旧小区有限空间施工的环境,建设的方式是小区让渡地下资源,企业负责建设运营,建成后收取一定停车费的方式)。
专此函复。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谢亚恒 联系电话:3867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