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56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5-07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我局对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做好基层工作的几点建议》(第2022256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出旧城区街道车多位少,造成车辆乱停放现象严重的问题。

车多位少是全市范围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各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我局目前正在牵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我市已将停车库(场)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改造内容,下一步,我局将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加大停车位配置力度。

二、关于提出旧城区有部分老房子,由于年久失修显得破败不堪屋主有意愿拆旧建新,但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的问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有4个非常具体的指标。

一是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二是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三是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四是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57


(联系人:丘琳,联系电话:1343272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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