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转来《关于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建议》(市政协委员八届会议第2022030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的,在报规划等有关部门审批时,应征求城管部门的意见,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确保树木正常生长和绿地正常使用。
二、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我局以市工改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部分事项并联审批的通知》文件,其中五(四)做明确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绿化内容的审查,经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审查合格的图纸,及时送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加盖“清远市城市绿化建设审查专用章”。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7日
(联系人:何呈程,联系电话:0763-338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