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建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6016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08-29

清远市住建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60168号提案答复的函

廖卫华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园管理的建议》(第20160168号)收悉,经综合清城区委区府办公室及清新区人民政府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公园管理工作

1.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确保公园设施的安全使用。一是按花木的生长情况进行修剪、除虫,定期对公园广场范围内的花木浇水,根据情况定期施肥,保证花木生长旺盛。二是做好公园广场的卫生保洁、公共厕所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及处理工作。三是做好公园广场内各项基础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2015年全年共完成公园广场零星维修工程12单,及时修缮各项公园广场提供24小时的专业保安服务。

2.推广市花市树,为公园增绿提质。一是财政投资325.68万元在飞来湖公园、江滨公园增种特色开花植物;二是在江心岛引桥西侧种植禾雀花130多株,在中山公园、飞来湖公园、江滨公园、半环北路、北江三路共种植白兰树630棵,积极开展市花、市树的推广工作。

3.完善公园的综合功能。一是财政投资近160万元,新增社区体育公园28个,建设规模达154274平方米,覆盖全区8个镇街;三是在江滨公园增设指示牌,并在各公园广场及展览馆提供人员讲解服务。

4.丰富公园内涵。在江心岛中庭区域改建“联语廉心”楹联文化长廊,打造出具有清远特色的廉政文化基地;三是中山公园、飞来湖公园、江滨公园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打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其他公园广场亦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

5.在公园广场多处设立建议箱,使群众参与到公园管理的建言献策中来,在公园多处竖立了爱园护绿的文明标牌,并加大力度号召公众爱护公共设施,爱护环境。

二、出台公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园事活动

2016年初,住建部印发《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园管理活动。为加强公园日常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公园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清城区根据公园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初步施行了《清远市清城区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及《清远市清城区公园园事活动管理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园的园容管理、安全管理、游园管理、园事活动、经营项目管理等制定了较为全面、细致的规定。积极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管理经验,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针对公园维修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正积极探索“建管分离”的体制问题,尽可能加快公园维修审批流程及资金的落实。

清新区计划加强部门联动,组织规划、住建、城综迅速完善公园管理办法。加强公园的建设、管理,发挥公园的公共服务功能,满足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等生活需求,要求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游城市。

下一步,争取早日立法,使公园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三、创新城市绿地管理机制

 (一)2013年7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立,负责调配清远市区城市管理资源;指挥、协调、组织清远市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审议清远市区城市管理重大规划、政策、办法;审定清远市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组织清远市区城市管理的考评工作;对市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清远市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相信通过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指挥、协调、组织,可以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更加有效的进行公园管理工作。

(二)根据《清远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开展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绿地管养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程度,既节约了城市绿地养护资金,又确保了城市景观质量。《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表》作为支付养护经费的基准,根据评分细则考核评分。在考核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绿化养护整改通知书》并限时要求进行整改。市区公园广场的养护管理工作的对外购买社会服务,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由中标公司进行管养,区城综局对中标公司进行严格考核评分、监督,并要求中标公司实行保安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巡查,负责维护公园的治安工作,及时制止破坏绿地和设施的行为。

感谢您对我市公园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市发展建言献策。

    附件:《与人大代表、提案人沟通情况登记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6月21

(联系人:严绍斌,联系电话:337598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清新区人民政府、清城

        区委区府办公室

附件

    与人大代表、提案人沟通情况登记表

领衔代表(第一提案人)姓名(名称):廖卫华

建议(提案)标题:关于加强我市公园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20160168

沟通方式及沟通的领导(上门拜访、邀请讲谈、电话、邮件等)

沟通时间

代表(提案人)是否同意将答复公开,如不同意公开,请说明理由

代表(提案人)对答复稿是否满意

其它意见

电话

2016年 6 月 15日

同意

满意

/

填报单位(单位公章):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填报人: 严绍斌              联系电话:3375983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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