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清远市政协七届会议2017022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4-20

市委宣传部 

 清远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70227号提案《加强和改进清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存在问题》收悉。根据《2017年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方案》清文明委﹝2017﹞13号 )的要求,我局为做好2017年创建国家文明工作,制定了环境卫生整治巩固提升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将我局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设想建议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创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市住建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一个科室作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科室。其他市直单位分片包干,明确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一个科室具体跟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常态化市级层面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清城区、清新区承担示范建设和综合整治的大量工作,两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区级层面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领导机构,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及时报送信息,发挥城管委职能。

 2017年我市创文工作由城市硬件设施建设转入城市常态化管理阶段,城市管理工作许多突出的问题牵涉部门多,内容繁杂,工作重,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配合完成。我局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各类台帐、方案、标准,严格按时间将有关资料、信息报送局,同时每周周五前须将当周的网格整治工作和网格化执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和需要城管委协调事项报送市城管委和市创文办,城管委办公室协同市创文办每周需指定相关部门召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各类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规定要求,按时推进工作。

 全市的实施方案已明确了各环节工作的时间节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组需要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2016创文未完项目整改、示范点创建、网格评比等系列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四)加强媒体引导,营造公众氛围。

    城市执法工作和网格化管理工作,需要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利用“啄木鸟行动”、“拍客行动”、“城市综合执法月”等系列活动,让城市管理工作融入清远大街小巷。我局通过开展城市管理“啄木鸟在行动”活动,2016年共受理城市管理问题的案件达到34150宗,结案率为92%,市区的城市环境和市容市貌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利用开展城市管理“啄木鸟在行动”活动这一做法得到了市领导、省厅领导和国家创卫考核组的高度赞扬。

    二、存在问题

(一)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完善

目前城市管理尚无专门的法,城市管理法制建设严重滞后,导致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借法执法尴尬境地。虽然现在我市取得了地方立法权,但是在城市管理方面,仍没有出台地方性法规,城市管理缺乏法律依据

    (二)城市管理协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城市管理涉及规划、建设、质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现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等一系列问题,降低城市管理的效率

 (三)人员配置不到位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速,规划区的范围不断扩大,人口数量的逐渐增长,目前各级城管执法队伍的人员配置远远不能适应于当前的现代化城市管理需要。根据国家住建部的有关标准要求,大城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八配备,中小城市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五配备。但就我市各级城管综合执法机构人员配备来看,远未达到此标准。

(四)城市管理考核有待重视,地位有待提高

虽然在2016年《清远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及考评办法(试行)》中已经将“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指标列入,但考核体系中“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占整体考核的权重太低,100分中只占2分,与该指标的实际工作要求及综合反映城市综合面貌的作用极不相称。

三、工作设想及建议

 (一)制定出台相关的城市管理法规

从市一级层面出发,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方面“查漏补缺”,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为城市执法者明确执法标准,提供执法依据。除了省出台《广东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外,我市还准备《清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时制订其他的规范性文件。

)完善城市管理协作机制

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关系,明确职责,加强配合,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市城管委的作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现有效沟通、资源共享、上下联动、无缝衔接。深化拓展数字城管建设,提升数字城管系统功能,逐步扩大数字城管的覆盖范围,充分运用数字城管系统,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问题的发现率、处理率和结案率。探索设立公安城管联络室,由公安民警对城管执法过程实施跟随式、紧密型保障,或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通过建立联勤巡查和协同工作机制,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保障力度。组建法院城管联络室,依靠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联动,逐步建立城管执法申请强制执行的“绿色通道”,对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予以快速处理,增强城管执法效力与威信。

 ()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管理

围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继续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教育,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文明规范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用制度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顽强、高素质的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五)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正面宣传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和监督作用,加大力度宣传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城管执法工作的成效,曝光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典型案例。建立城市管理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听证、公示等制度,增进市民在城市管理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广开建言和监督渠道,积极吸收民智,实现政府与市民之间的良性互动。

   (六)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考核机制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建立有效的长效考核机制。一是要制订和实施对全市各区(县、市)的城市管理综合考核,通过以考促改,提高城市管理在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工作中的地位,更加引起各级领导的真正重视;二是应该扩大考核结果运用,特别应用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三是增加“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指标在“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的权重。

此函。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4月18日

(联系人:何锦涛  电话:338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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