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28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5-23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

七届会议第20180289号提案的答复

雷健勇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培育房屋租赁市场,促进产业升级》(20180289号)提案收悉。现将我局意见答复如下:

清远市委、市政府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精神高度重视。为加快培育发展清远市住房租赁市场,在清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市在住房保障方面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在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方面,成立了清远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清远建鑫公司”),完成了我市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搭建;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已与清远市建设银行合作的开发建设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住房保障方面的情况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从2008年开始实施住房保障工作。2008年至2011年,市、县两级政府新建了一批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然后配租配售给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2年,根据国家和省的住房保障政策调整,推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我市制定了《清远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和《清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停止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建设,并将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统称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同时,我市不断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将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积极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到市场上租房居住,政府给予一定的租赁补贴,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公租房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政府采取新建、改建、长期租赁和将直管公房、园区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寓纳入管理等形式共筹集了9009套公租房,已经分配入住8901套,分配入住率为98.8%,累计发放租赁补贴4293户,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清远市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组建情况

(一)清远建鑫公司概况

清远建鑫公司是由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建鑫公司”)与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清远德晟公司”)合资组建的清远市国有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6日,注册地为清远市新城五号区烟草公司综合楼四层之二,注册资本金1.2亿元。其中,广东建鑫公司出资6120万元,占股51%,清远德晟公司出资5880万元,占股49%。

清远建鑫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等构建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3名,广东建鑫公司委派2名,清远德晟公司委派1名;监事会1名,清远德晟公司委派1名;经营班子按正1副1配备,广东建鑫公司委派总经理1名,清远德晟公司委派副总经理1名。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部、住房租赁部3个部门,现有员工2名。

清远建鑫公司发展定位:清远市级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培育住房租赁主体,激活和带动清远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特定人群住房需求。

(二)经营业务开展情况

目前,清远建鑫公司主要投资项目为枫桦花园人才公寓项目。人才公寓房源位于枫桦花园4#楼,由住宅、商铺及车位组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55亿元

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约9816.2,产权户型总数量76套,其中2层为4套大户型,计划改建单间公寓及社区活动中心(按公寓出租给政府);3-11层为三到四房的标准户型共72套;以上房源计划全部租赁给清远市政府作为人才公寓使用。首层商铺18卡,总建筑面积约1001.57㎡,计划引进商家打造人才公寓配套。地下一层产权车位70泊。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人才公寓全部住宅预计在20185月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清远建鑫公司在收楼后将加快推进各项装修及家具家电配置工作,预计2018年10月份装修完毕(含家具家电配置)并交付清远市人社局使用。

(三)公司发展规划与构想

2018年清远建鑫公司将综合采购、自建、改建、搭建互联网平台等多种建设模式,打造“人才公寓”、“一般性租赁住房”及“互联网+住房租赁平台”三大品牌业务。

1、人才公寓建设计划

一是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对接,争取与政府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共同打造市区首个专业化人才公寓社区,并积极引导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如租金补贴至住房租赁平台、租赁税费减免等,共同推动建鑫住房租赁平台的发展。

二是大力推进枫桦花园装修工作。清远建鑫公司计划在收楼前完成一系列装修前置工作,如装修方案设计(按照人才公寓拎包入住标准)、样板房制作、房屋装修工程及家具家电采购招标工作、工程监理选取等。

三是计划在明年通过自建形式筹集人才公寓二期房源。自建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公开招拍挂、企业合作开发、社会土地收购、集资房建设等。同时,清远建鑫公司将重点推进红树林项目的相关工作。

2、一般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清远建鑫公司计划在明年建设一般性租赁住房并采取市场化模式运营。为降低运营成本,清远建鑫公司计划通过自建(如积极参与省职教基地教师公寓及红树林项目建设)、改建(如积极参与保障房改造项目建设)等方式筹集房源。

3、“互联网+住房租赁平台”建设计划

结合政府的需求,清远建鑫公司将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对接,探索共同建设互联网+住房租赁平台”的可行性,打造一个规范统一、服务便捷的线上出租平台。

三、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已与清远市建设银行签订了《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建设合作协议》。目前,协议双方正按照各自职责,努力搭建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以便进一步加强清远市的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行为。在市场监管方面,市住建局正根据清远市租赁市场的实际,草拟了《清远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规则(征求意见稿)》、《清远市房屋租赁示范合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正式发布后将为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提供一定的制度保障。

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将实现政府保障房服务功能、政府监管功能、市场交易功能、配套服务功能等模块,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房源合法性核验,住房租赁企业登记、租赁衍生金融配套服务等功能均在该系统中有所体现。预计系统将于2018年6月30日上线,为清远市民提供较为完善的住房租赁服务。

四、我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情况

2017年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主要为方向性规定,对于具体如何操作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过程中由试点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去制定不同政策去实施、管理、规范具体的操作流程。清远市的发展模式、经济总量、人口规模与上述试点城市都不具可比性,目前,我市正密切关注上述试点城市的工作动态,争取在试点工作成熟的基础上向上述城市学习取经,再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范具体的操作流程。

下一步,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切实可行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做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感谢您对清远市住房租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与人大代表、提案人沟通情况登记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515

(联系人:林 联系电话:33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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