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29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5-31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29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日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住房租赁的建议》(20180296号)提案收悉。现将我局意见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精神,加快培育发展清远市住房租赁市场,在清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以及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搭建了清远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清远建鑫公司”)这一清远市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与市建行合作开发建设的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也预计于2018年6月30日正式上线。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清远市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组建情况

(一)清远建鑫公司概况

清远建鑫公司是由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建鑫公司”)与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清远德晟公司”)合资组建的清远市国有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6日,注册地为清远市新城五号区烟草公司综合楼四层之二,注册资本金1.2亿元。其中,广东建鑫公司出资6120万元,占股51%,清远德晟公司出资5880万元,占股49%。

清远建鑫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等构建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3名,广东建鑫公司委派2名,清远德晟公司委派1名;监事会1名,清远德晟公司委派1名;经营班子按正1副1配备,广东建鑫公司委派总经理1名,清远德晟公司委派副总经理1名。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部、住房租赁部3个部门,现有员工2名。

清远建鑫公司发展定位:清远市级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培育住房租赁主体,激活和带动清远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特定人群住房需求。

(二)经营业务开展情况

目前,清远建鑫公司主要投资项目为枫桦花园人才公寓项目。人才公寓房源位于枫桦花园4#楼,由住宅、商铺及车位组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55亿元

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约9816.2,产权户型总数量76套,其中2层为4套大户型,计划改建单间公寓及社区活动中心(按公寓出租给政府);3-11层为三到四房的标准户型共72套;以上房源计划全部租赁给清远市政府作为人才公寓使用。首层商铺18卡,总建筑面积约1001.57㎡,计划引进商家打造人才公寓配套。地下一层产权车位70泊。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人才公寓全部住宅预计在20185月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清远建鑫公司在收楼后将加快推进各项装修及家具家电配置工作,预计2018年10月份装修完毕(含家具家电配置)并交付清远市人社局使用。

(三)公司发展规划与构想

2018年清远建鑫公司将综合采购、自建、改建、搭建互联网平台等多种建设模式,打造“人才公寓”、“一般性租赁住房”及“互联网+住房租赁平台”三大品牌业务。

1、人才公寓建设计划

一是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对接,争取与政府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共同打造市区首个专业化人才公寓社区,并积极引导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如租金补贴至住房租赁平台、租赁税费减免等,共同推动建鑫住房租赁平台的发展。

二是大力推进枫桦花园装修工作。清远建鑫公司计划在收楼前完成一系列装修前置工作,如装修方案设计(按照人才公寓拎包入住标准)、样板房制作、房屋装修工程及家具家电采购招标工作、工程监理选取等。

三是计划在明年通过自建形式筹集人才公寓二期房源。自建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公开招拍挂、企业合作开发、社会土地收购、集资房建设等。同时,清远建鑫公司将重点推进红树林项目的相关工作。

2、一般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清远建鑫公司计划在明年建设一般性租赁住房并采取市场化模式运营。为降低运营成本,清远建鑫公司计划通过自建(如积极参与省职教基地教师公寓及红树林项目建设)、改建(如积极参与保障房改造项目建设)等方式筹集房源。

3、“互联网+住房租赁平台”建设计划

结合政府的需求,清远建鑫公司将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对接,探索共同建设互联网+住房租赁平台”的可行性,打造一个具备公信力的、规范统一的、服务便捷的线上出租平台。

二、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已与清远市建设银行签订了《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建设合作协议》。目前,协议双方正按照各自职责,努力搭建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以便进一步加强清远市的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行为。在市场监管方面,市住建局正根据清远市租赁市场的实际,草拟了《清远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规则(征求意见稿)》、《清远市房屋租赁示范合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正式发布后将为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提供一定的制度保障。

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将实现政府保障房服务功能、政府监管功能、市场交易功能、配套服务功能等模块,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房源合法性核验,住房租赁企业登记、租赁衍生金融配套服务等功能均在该系统中有所体现。预计系统将于2018年6月30日上线,为清远市民提供较为完善的住房租赁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切实可行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做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感谢您对清远市住房租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522

                          (联系人:林舒 联系电话:33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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