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219号
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教育局:
市政协七届会议提案《关于加快落实我市学前教育配套的建议》(第20180219号)已收悉。现结合住建的职责,就加快落实我市学前教育配套的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我局根据《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清发〔2014〕11号)文件精神,落实好《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新建教育设施设计和施工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规划、国土等部门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共同推动配套教育设施建设。
特此函告。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4月16日
(联系人:邓津 电话:337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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