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18007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4-04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180076号提案提出的《清远市区交通拥堵原因及对策》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城市人口以及城市交通流迅猛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相对滞后,导致了停车泊位短缺、机动车通行不畅、道路交叉口堵塞、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对城市交通管理造成的冲击和压力越来越大。根据我市目前城区道路交通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际工作,提出以下的工作建议。

一、主要原因分析

(一)车辆迅猛增加,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加剧。近年来,市区汽车保有量迅猛增加,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超出了道路的承载能力,设施改造不能随着车辆快速增长而同步跟进,无法满足人车通行和停车的交通需求。

(二)停车设施不配套,静态交通容量不足。停车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车辆的增长速度,停车难问题突出。停车泊位分布不均衡,中心城区停车位严重不足。一些单位和大型的商业网点、医疗机构停车泊位配建严重不足。

(三)道路交通存在结构性矛盾。一是交通结构混杂,各类车辆共同挤占道路资源,通行速度不一,事故频发。二是车辆行人通行无序,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不能各行其道,堵塞交通。三是流动摊贩、占道施工、占道经营和乱停车现象占用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影响通行效率。

(四)道路交通管理智慧化水平不高。一是交通信号控制周期设置不科学,不能有效引导交通,甚至降低道路通行能力。二是交通标志标线混乱,同一路段不同标志出现矛盾,容易形成交通紊流。三是交通管理力量不足、智能水平仍然较低,交通疏导效率不高。

(五)市民交通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薄弱。一是市民文明意识不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外来人口进城,文明交通意识淡薄,乱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现象严重。二是部分驾驶人员不能遵纪守法。车辆乱停放、乱调头和斑马线不避让行人等现象比较突出。

二、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的工作措施及建议

根据我市目前城区道路交通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职责,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巡查,对市区交通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办。

1.大力开展城市秩序综合治理。一是开展对城区店外经营、路边施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等违章占道行为的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加大对占道洗车、修车行业违章占道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大对非法营运、路边接客的整治力度。

2.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为营造一个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局联合公安交管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重点对占道经营、占道施工、车辆乱停乱放、店铺门前私设占道标识牌及城区“僵尸车”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开展整治工作,有效净化城区交通环境。
(二)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一是利用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城市管理案件进行了跟踪和督办。二是开展清远市市区城市管理“拍客·啄木鸟在行动”活动,发动广大市民参与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寻找反映市区城市管理中的交通堵塞问题,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分派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提升市区交通秩序的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结合我市“创文”、“创卫”的工作契机,加大宣传,让文明出行成为市民共识。开展文明劝导活动,着力提高市民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引导市民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让文明交通入脑入心,从思想源头上排除“交通障碍”。

特此复函。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3月28日

(联系人:江杰榕,联系电话:338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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