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343号
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政协七届会议提案《关于及早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更多的保障空间的建议》(第2018034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为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天然气汽车)。在2013年3月,我局(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分析未来五到十年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态势,编制了《清远市区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2013—2023)》。目前,市区已建成公交车使用液化天然气(LNG)和出租车(小型汽车)使用压缩天然气(CNG)的汽车加气站各一座。现基本能满足市区天然气汽车加气使用。
二、关于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管理等工作。我局将按职能,结合自身职责情况,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对建成并纳入市政设施的充电桩等设施,我局将监督、指导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后续的安全维护管理工作,方便电动汽车充电使用,为电动汽车安全上路创造良好的条件。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6月14日
(联系人:雷国平,电话:386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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