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9015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4-08

 

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9015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生态环境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加强治理道路扬尘防控灰霾污染的建议》(第20190153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方面

   (一)落实扬尘整治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扬尘整治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垃圾运输及商品混凝土运输。强化新开工工地扬尘管理,做好扬尘治理措施前置工作,做好事前控制,在确认工地施工现场已设置施工围挡、已将裸土进行覆盖、场内道路已硬化、工地出入口已安装车辆冲洗设施、已配置雾炮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批准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混凝土搅拌站厂区要求全面硬底化,道路保持清洁,骨料料仓、搅拌楼等设施全封闭,安装降尘装置,厂区门口设置喷淋设备,运输车辆上路必须进行冲洗,严禁车轮带泥上路。

    (二)进一步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带队不定期暗访督查。我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深入工地现场一线暗访督查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工地扬尘防治六个100%。二是加大巡查处罚力度。截至2019年1月底,我局共出动巡查人员5000余人次,巡查工地3300宗次。对于不达标的项目,采取多种处罚措施,包括对108宗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并停止常规材料及一切现场检测活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施工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41宗项目进行立案查处,罚没金额60万元;发布工地扬尘防治工地“红黑榜”,对8宗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进行了媒体曝光。对存在问题多次反复的企业项目责任人员进行约谈18人次。

二、工地运输车密闭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两头”(源头和终端)管理,加大密闭式运输车辆管理力度。我局在18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工程运输车、泥头车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城综、住建部门,根据行业规范、工作职责,从源头管理、行业监管、运输市场等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资质许可审查,把好许可登记审核关,定期审查,同时加强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惩戒,对泥头车、渣土运输车等各类运输车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或遗洒、飘散载运物等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加强源头、终端两头的管理,推进承载工地渣土和封装物料的车辆实现封闭运输并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的建设,规定运输时间、规范运输路线,严格落实车轮、车身冲洗和车厢全封闭等环保措施。

二是加强“中间”管理,严查渣土运输车扬尘违法行为。我局督促两区城综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开展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和道路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运输过程无覆盖、带泥上路等违法运输渣土行为,要求工地、停车场、沙场等场所切实做好车辆清洗、封闭运输、冲洗工地出入口道路等工作。清城区城综局联合交警等部门组成清城区治理建筑工地和路面污染行为联合执法队,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及周边道路进行巡查和执法,严厉查处运输过程无覆盖、带泥上路等违法运输渣土行为,截至2018年底,共出动2693人次,执法车辆569车次,检查运输车辆1197辆次,发出整改通知143份,暂扣违法车辆67辆。清新区城综局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万多人次,1万多车次,立案查处倾倒建筑垃圾案件10宗,车辆撒漏造成污染城市道路案件29宗,车辆带泥上路造成城市道路污染案件42宗,未作密闭运输车辆16宗;及时制止、督促工地做好车辆冲洗和道路清洗821次。

由于市机构改革的原因,运输车、泥头车行业管理职能目前已划归市城管局,我局将继续加强工地源头车辆的管理。

此复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