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清建[2016]191号)。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同时为了检验2016年上半年清远市区混凝土专项治理行动的效果。我局于2016年9月7日至14日对市区主体结构在施工的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进行混凝土专项检查,本次抽查采取不提前通知的飞行检查形式。通过专项检查,旨在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提高对工程质量的意识,督促责任主体加强管理和规范施工,提升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分4个检查组,其中3个组检查房建工程,1个组检查市政工程,检查房建工程36宗、市政工程12宗。检查的内容包括与混凝土有关的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结构实体抽测和混凝土质量方面的宣贯等。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混凝土试件芯片植入情况:混凝土试件植入芯片能有效防止混凝土试件调包,市区于2016年2月15日开始推行,到目前为止执行效果较好,现市区所有报监工程的混凝土试件均已植入芯片。本次检查符合率为100%。
(二)振捣、抹面设备的使用情况: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和正确使用振捣抹面设备是混凝土成型质量的重要保证,检查中仍发现有2宗工程混凝土浇筑时没有使用平板振动器和二次抹面有漏磨现象。检查符合率为96%。
(三)柱头、柱脚混凝土外观质量:大部分工程混凝土外观无明显的质量缺陷。检查中有7宗工程局部混凝土有烂脚、露筋、胀模、蜂窝、麻面、局部夹渣、开裂、渗漏等质量缺陷或问题。检查符合率为85%。
(四)现场标准养护室设置情况:房建工程施工现场大部分已设置能满足正常使用的标准养护室,检查中仍发现有2宗工程现场未设置标准养护室和4宗工程标养室养护温度不达标;市政工程有5宗工程未设置标养室和3宗工程标养室养护温度不达标。检查符合率为71%。
(五)混凝土养护问题:很多工程管理人员未意识到混凝土养护的重要性,不注重落实混凝土实体构件的养护,特别是十层以上楼层的混凝土柱养护不到位。本次检查有9宗工程混凝土碳化值偏大,混凝土养护效果一般。检查符合率为81%。
(六)混凝土进场交接验收情况:交接验收时交货的混凝土为拌合物半成品,从以往管理经验来看,半成品争议问题较多。本次检查重点抽查交接验收质量行为。抽查中发现有4宗房建工程和7宗市政工程在交接验收时未对混凝土作验收和签认。检查符合率为77%。
(七)混凝土实体检测情况:本次检查对8宗房建工程的32批次共96个构件进行了实体回弹检测。其中有84个构件强度等级达到设计要求,另有9个批次12个构件结构强度经初步检测,强度值偏低。检查符合率为88%。检查组已下发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混凝土质量排查与处理。
(八)其他情况:1宗市政工程未能提供混凝土第三方检测报告;1宗市政工程混凝土试件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未及时进行处理。
(九)执法扣分情况:本次专项检查共发出质量整改通知17份,对相关人员和企业按违规条款进行扣分处理,人员扣分11宗和企业扣分8宗。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市区混凝土工程质量仍在可控范围内,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意识淡薄,忽视混凝土正常施工工艺和工序。
(二)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未对混凝土的浇筑过程进行跟踪和有效管理,不按规定使用振捣设备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新浇筑的混凝土未达到凝结时间或强度要求便过早上荷违规施工。
(四)模板多次重复使用,残破的模板未及时更新,造成混凝土成型质量差、蜂窝、麻面、漏浆、胀模等质量问题。
(五)混凝土养护不到位或养护不及时,造成混凝土养护效果差,影响混凝土的强度。
三、下一步管理措施
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市区混凝土工程中虽总体可控,但仍存在不少质量隐患,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有效管理措施并加强监管。
(一)加大对混凝土工程质量的宣贯,提高责任主体对混凝土工程质量的认识。
(二)规范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督促责任主体加强对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
(三)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工艺的监督,不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四)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加强混凝土外观质量检查和混凝土结构实体的抽测,重点抽测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落实处理,各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消除质量隐患。
附件:检查表.xls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