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3-29


    

    一、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

)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一城一策、因城施策,拟定了《清远市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加快构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不稳定因素,印发了《2020年清远市问题楼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市排查的问题楼盘建立台账落实包案领导和包案责任人,制定“一楼一策”方案妥善处置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产交易上线试运行商品房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网上备案工作,全面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

2.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举办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使用培训班,在全市推广使用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规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推行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引导社会公众通过手机软件“CCB建融家园”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建设以公租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2020,我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579户,目标任务完成率136.71%。佛冈县基本建成100套公租房,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3.打造城镇舒适环境。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印发《清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意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投资项目11个,总投资19亿元。全市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筑面积214.9涉及371个小区、2148栋、16831牵头全市环境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城乡环境卫生提升等七个配套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环境提升专项整治工作。

)落实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拟定并由市府办印发《清远市扶持建筑业发展办法》。健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诚信体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实现行业、市场、现场联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落实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持续推进住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印发了2020年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行业乱象打击力度,促进行业治理能力的提升。落实清城区房地产市场违规销售、“黑中介”突出问题挂牌整治督导工作,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2.推广应用建设科技。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策法规,印发了《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清远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2020,我市落实绿色建筑面积550.77万㎡,装配式建筑面积约3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印发了《清远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清远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图集》。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初步评估清远市中心海绵城市率为20.4%,达到省的要求。加强审图质量管理,全面实行施工图审查结果文书数字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实施无纸化审批建立了我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第一批有52名专家入库。加混凝土原材料监管,对36家混凝土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进抽检

  3.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完善了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论证、建筑起重设备使用、桩基础检测等进行严格把关,全市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测,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未能整改的起重机械责令拆除,并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有效震慑了相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指导、督查检查及考核,加强防风防汛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一批危大工程安全隐患。贯彻落实《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工程检测市场的监管,保证“放得开,管得好”。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能力,开展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4.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措施。制定了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细则,强化主体责任防治措施执行标准,并指导开展监督执法工作。通过停工整改、诚信扣分、降低企业资质对屡查屡犯的项目暂停检测、延期发放预售证、增加预售款监管额度等举措,并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统一行动,实施联合惩戒通报曝光,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坚持文明施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市辖区建筑工地已全部完成扬尘公示牌的制作严禁建筑工地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机械规范工地污水泥水排放工作推动建筑工地污染防治落到实处。我市建筑施工工地污染防治治理措施和执法力度排全省前列。加强市区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完成市区25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用地情况核查及处理有关工作,督促混凝土企业搅拌车完成OBD安装983辆,完成率100%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落实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我局组织各县(市、区)扎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全面核实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成效情况全面排查整改工作,以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回头看”。全市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55340户和“回头看”专项检查507户,贫困户住房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我市顺利通过2020年度省扶贫开发成效住房安全保障指标考核。

2.推进我市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住建厅调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目标的建议,调整我市三年整治目标为4980户,督促县(市、区)完成风险点全面排查,完善风险点整治台账,用好省下达的2020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专项资金组织专业机构对农村削坡建房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点档案。2020年全市整治目标为221开工221户,开工率100%;竣工221户,竣工率100%

3.开展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拟定并由市政府印发《清远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级协调机制。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日通报等方式,不断督促县(市、区)加大排查力度,完成我市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各县(市、区)和镇、村管理员体系已经全部建立完毕,并将排查房屋相关信息录入了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系统。全市1031个行政村均已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录入系统22831,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13622户,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113户,完成整改2户。

4.继续指导县(市、区)开展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作。要求县(市、区)历史建筑为零的地区必须提高认识,开展全面普查,实现历史建筑零的突破。全市累计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共177处,已全部录入住建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我市向省申报连州市中山南路和英德市浛洸镇和平路历史文化街区。2021312日,省政府公布第二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单,其中包括我市连州市中山南路历史文化街区和英德市浛洸镇和平路历史文化街区多次赴县(市、区)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督促做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对传统村落的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做好修缮保护。清远市有31个传统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其中20个传统村落已编制了保护发展规划,取得中央补助资金16个传统村落中,有13完成建设项目。

5.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力度。组织编制并印刷1515套(每套6册)《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已送至各镇村供村民免费选用。督促县(市、区)住建局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生态宜居美丽示范村、示范镇、示范县创建活动,指导镇、村农房外立面开展整治,改善农村建筑风貌,阳山、连南两县农房外立面整治示范区取得明显成效

)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提升审批管理效能。通过优化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整合申报材料、审批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一个窗口”综合服务、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并联审批,形成统一高效的审批管理体系。全市已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延期、补发、注销)业务实施电子化审批原来10个工作的审批时限调整为1个工作日全市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证书等已统一启用电子证书。梳理和整理了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动态对接国家和省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事项清单和审批材料与省“十统一”保持一致。

2.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宣贯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提升专职人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能力。印发了《关于明确我市建设工程分期建设项目局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及相关文书的通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成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了诚信机制,将消防施工、检测、审图等纳入诚信管理。规范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

)落实城市人民防空准备工作,建设现代人民防空体系

专项整治人防行业消防领域,督促人防设备企业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人防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修缮完善人防教育展厅,更新人防宣传栏,发挥人防教育基地作用。全市举行4·4”防空警报鸣响,深切哀悼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1013清远市区(含清新区)举行了清远解放纪念日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开展人防各项训练,提升人员各项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力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突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三个抓手”,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局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一是“抓政治责任”。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政治理论”。始终体现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突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学习重点,支部集中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运用“学习强国”平台,确保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抓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实效性,重点加强对我市住建领域权力相对集中等要害职能部门的监督。

2.加强党建引领,扎实基层组织建设。在疫情防控、防灾救灾、复产复建、安全生产、创文巩卫、扬尘治理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各支部党员挺身而出、不怕吃苦,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完成任务,切实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其中中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第五支部被评为2020年防灾救灾和复产复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梁永坚同志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特别是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党员干部第一时间冲锋在前,纷纷到工地、社区一线指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还先后组织五批28名党员到东城社区协助开展社区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党旗在抗疫最前线高高飘扬。

一是领导率先,党员带头,群众配合,确保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落细。印发了应对疫情支持住建行业复工复产系列指导性文件,并加强复工复产的检查督导,确保返岗人员健康。积极筹措物资,解决企业复工防疫物资短缺燃眉之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办理、不见面审批和线上线下联动提升审批效能,支持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制定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房地产消费的措施建议》,促进房地产消费取得初步成效。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在原规定的基础上下浮50%后,向市场释放资金约40亿元;备案价格下浮幅度降幅调整为不得超过25%后,4月起全市商品房交易活跃度升温。落实我市应对疫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国有经营性资产采取了租金减免的优惠措施,为624户公租房租户办理减免租优惠,涉及减免租金数额约308.6万元。全市住建行业企业安全有序全面复工复产,没有出现疫情现象。二是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11个在职党支部取得“六有”支部合格证书。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实现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丰富“主题党日活动”载体,做到与主题教育、“双报到”工作、专项活动相结合,提升活动实效。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干部队伍“廉”起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监督、推进源头治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廉政意识。强化对重点职能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审批工作程序,不故意刁难企业或设置不必要条件,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调整优化监督机构内部结构,实行“巡查+督查+内审”的相互制约工作机制。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为基层减负精神,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减少会议数量和参会人员,减少发文数量。

4.完善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实施法治政府、法治广东建设,深入开展普法、禁毒宣传,强化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形成较为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力度,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清远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围绕市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作出住建新贡献。

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1.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编制实施《清远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和“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加强房地产市场舆情监测,持续开展房地产风险企业排查和“问题楼盘”风险化解。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加强物业管理。开展数字住房平台建设,年底前完成市、县(区)两级住房数据接入省平台的工作任务。

2.规范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加快建立房屋租赁机制,规范租赁市场供应主体,着力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加大力度推广使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稳步推进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工作。

3.推进住房保障扩面提质。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需定建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房源,发放租赁补贴,对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加大对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140户。启动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采购工作,保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需求。

4.因地制宜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快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重新摸查核实城镇老旧小区基本情况和老旧小区改造需求,加快编制城镇老旧小区2021—2025年改造规划。根据省下达我市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按计划完成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促进建筑业的发展。落实《清远市扶持建筑业发展办法》,制定实施《清远市扶持建筑业发展实施细则》《清远市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本地建筑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行业诚信管理的联动,建立健全以诚信监管为抓手的市场管理模式。

2.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和建筑工程担保制度,开展工程发承包、农民工工资支付、资质动态核查等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抓好招投标改革措施落实,提升招投标活动智慧监管水平。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风险“一企一清单”,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推行“网格化”监管,实现纳管工地巡查管控全覆盖。加强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精细化、信息化管理。落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农村建房和城市小散零星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清远市限额以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强化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防控,加大重大风险排查,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专用砂质量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海砂行为。做好混凝土质量监管工作。加快推进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监测平台和清远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率。

4.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督促指导施工、物业服务等企业及时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认真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工地八条》,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加强人员管理,建立人员流动台账。加强隔离点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到位。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绿色发展

1.进一步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落实《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精装修的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或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其余采用“毛坯房”交付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基本级”或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12层以下的公寓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学校等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具备采用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房屋建筑项目至少采用一种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2.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落实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要求在2025年前,清城区和清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余县(市、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全力推动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落地,实现规模化生产。

3.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严格防治措施执行标准,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混凝土企业的整治和绿色生产达标工作。加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源头管控力度。

4.完善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机制。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建筑应用。推进节能绿色农房建设和农房节能改造。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

1.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动态新增3类重点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和民政部门核查发现的住房不安全农房改造,继续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

2.大力推进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全面摸底排查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指导督促县(市、区)落实工作经费,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组织评估鉴定,指导农户对危房修缮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立即停止使用、转移人员、做好警戒。

3.大力推进农村削坡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县(市、区)根据《广东省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指引(试行)》完成风险点全面排查,拟定整治方案,完善整治台账,按省住建厅、省财政厅提出的资金使用进度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全市完成整治目标任务2380户。

4.大力促进农村建筑风貌提升。指导县(市、区)认真落实《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环节落实建筑风貌管控要求。大力推广使用《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和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为农户建房提供基础设计和设计图纸变更等服务,提高农房设计质量。培育乡村建筑工匠,提高农村建筑施工质量。

5.推进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作。督促县(市、区)在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将符合标准的街区和建筑纳入保护名录,完成辖区内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完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覆盖。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精简审批材料。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应用全覆盖,提升审批事项覆盖率,完成74个审批事项均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内流转。要求各部门应用“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对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事项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要按照项目策划生成时确定需要办理的事项清单完成项目审批,从而真正实现“全流程、全覆盖”。

2.推进工程审批“一网通办”。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完成清远市工程审批系统与省三库一平台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的接口调用。应用“一网通办” 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一个入口”“一表填报”“实时流转”“统一出件”。

3.压缩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行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土地带方案出让。在并联办理的情况下,“带规划方案”和非“带规划方案”出让用地的工业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时限均控制在18个工作日以内。

4.推进联合验收制度。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就土地、规划、消防、水土保持等单独申请验收,进一步细化、优化联合验收流程以及验收材料清单,联合验收时间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

5.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确保审批事项下放、市场开放后,能做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市场竞争有序,以“三个转变”不断提升政务效率和质量。

增强人民防空力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编制《清远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加强市本级信息系统建设。按纲施训抓好新型人防综合救援队伍和指挥通信业务的训练。组织开展年度防空警报试鸣及疏散演练活动。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力度,增强教育效果。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1.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住建领域工作,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求全面落实到党的各项建设和各项工作之中,在准确把握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住建行业发展的相互联系中找准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结合点、着力点,为“十四五”时期住建领域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着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巩固提升模范机关创建成果,落实《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各党支部结合各自的职能任务和工作特点实施支部品牌创建工程,进一步推进争创“六好”党支部,把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与推动中心工作紧密融合、共同推进。

3.着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教育管理,实行思想教育、管理监督、严厉惩处共同发力,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开展制度漏洞、机制梗阻等问题排查,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堵塞廉政风险漏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4.建立健全治理体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进住建领域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广东、依法行政、普法及禁毒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形成更为完备的法治制度体系。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及时处置舆情信息。配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平安清远建设的住建任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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