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建筑工程技术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1〕791号)文件精神。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21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初、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建筑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统一使用省人社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人员需通过系统申报,同时按往年做法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评审及认定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申报人按照自己申报的级别和专业技术岗位情况,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文的职称政策认真填写表格。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清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补),送单位审核、公示,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提交纸质材料审核合格后,网上电子材料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报提交。
二、网上申报填报要求
(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网上申报需提交到人事管理单位——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审核;我市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网上申报需提交到人事管理单位——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核。
(二)个人填写申请信息,其中职称等级为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的,评审委员会为清远市建筑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职称等级为中级职称(工程师)的,评审委员会为清远市建筑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职称等级为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委员会为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报送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时间为12月6日至12月23日,申报材料送清远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审核;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收件时间请咨询清远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暂定2022年1-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763-3337001(初、中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763-3933703(高级)。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材料请务必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1〕791号)文件要求填写。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建筑工程技术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1〕791号)
2.《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3号)
3.《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
清远市建筑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